2024年01月11日·海西晨报·
第A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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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张鑫惠)近日,厦门市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做了相应规定。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31日,机关事业单位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31日。
在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工资调整申报方面,《通知》规定,参保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参保职工的上年度(2023年1月-12月,下同)月平均工资,作为确定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参保单位办理完年度缴费工资调整申报后,在一个年度内,如无特殊变动的,缴费工资保持不变;参保单位不按规定为应申报职工办理年度调整申报的,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单位应将申报的缴费工资告知职工本人并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存档备查。
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含聘用的非在编人员)缴费工资调整申报方面,《通知》规定,机关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按照人社部门2022年9月份下发的《操作指引》明确的缴费工资口径进行申报;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按照人社部门2023年10月份明确的缴费工资口径进行申报,其他险种按照原有政策规定口径申报;在厦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参照企业参保职工的要求办理缴费工资年度调整申报。
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调整申报方面,《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采取“不变不报”的原则。
参保单位可直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电子税务局办理在职职工的缴费工资年度调整申报,也可以到柜台直接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通用)》办理缴费工资年度调整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调整申报。
2024年度厦门社保缴费工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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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张鑫惠)近日,厦门市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做了相应规定。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31日,机关事业单位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31日。
在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工资调整申报方面,《通知》规定,参保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参保职工的上年度(2023年1月-12月,下同)月平均工资,作为确定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参保单位办理完年度缴费工资调整申报后,在一个年度内,如无特殊变动的,缴费工资保持不变;参保单位不按规定为应申报职工办理年度调整申报的,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单位应将申报的缴费工资告知职工本人并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存档备查。
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含聘用的非在编人员)缴费工资调整申报方面,《通知》规定,机关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按照人社部门2022年9月份下发的《操作指引》明确的缴费工资口径进行申报;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按照人社部门2023年10月份明确的缴费工资口径进行申报,其他险种按照原有政策规定口径申报;在厦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参照企业参保职工的要求办理缴费工资年度调整申报。
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调整申报方面,《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采取“不变不报”的原则。
参保单位可直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电子税务局办理在职职工的缴费工资年度调整申报,也可以到柜台直接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通用)》办理缴费工资年度调整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调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