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调整房产落户政策 |
2024年08月20日·海西晨报·
第A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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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昨日发布。
根据《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一)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不含)。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一并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据悉,《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此前涉及本市房产落户相关文件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