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市内免税店 销售国货“潮品” |
2024年08月29日·海西晨报·
第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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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解读
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称,将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促进市内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通知及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现有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
办法明确,市内免税店的销售对象为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鼓励市内免税店销售国货“潮品”,将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
据悉,厦门市内免税店位于中华城购物中心南区一层,是福建省首家市内免税店,由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2019年5月起对外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