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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馆闭店 商家拒绝退费 |
商家:可转至其他门店使用;消费者:其他店太远,卡里还剩数千元,应该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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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6日·海西晨报·
第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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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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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博肯健身(莲花店)已闭馆。 记者 彭怡郡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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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彭怡郡
“我在健身馆购买了5000多元的亲子卡,现在健身馆闭店了,我们想退款却被商家拒绝。”近日,市民曾女士向晨报反映了这一情况。
充值卡为何无法退费?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如何保障自身权益?晨报记者现场走访,了解情况。
健身馆闭店,商家不退费
据曾女士介绍,此前她在博肯健身(莲花店)办卡,充值了2000多元。今年暑假,她又充值了2000多元,升级为亲子卡,大人小孩均可使用。令人意外的是,近期博肯健身(莲花店)突然闭店了。
曾女士告诉记者,距离近、环境好是她选择这家店的主要原因。这家店已经开了10多年,近期又刚进行装修,突然闭店让人始料未及。于是,她联系商家,表示希望能退款,但商家表示不能退款,可以安排她到迈阿密游泳健身会所(新景店)继续消费。但是,曾女士认为,那家店距离她家较远,于是拒绝了商家这一提议。曾女士说,她的卡里还有数千元,健身馆闭店了,应该退费。
9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博肯健身(莲花店),发现这家健身馆确实已闭店。9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迈阿密游泳健身会所(新景店),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后,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这一情况转告相关工作人员。
当天下午,记者致电该会所。会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把情况告知负责会籍的工作人员,他们会联系曾女士进行协商。
记者多次追问,为何博肯健身(莲花店)闭店却无法退款。工作人员说:“要问一下客户和销售顾问是怎么沟通的。”
然而,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曾女士表示,仍未接到会籍工作人员的电话。
双方分歧大,调解不成功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博肯健身(莲花店)闭店后,他们接到相关消费者的投诉,并及时与商家、消费者进行沟通。针对闭店的问题,商家提供了两个补偿方案:一是给年卡会员补3个月并免费升级为通卡,可转至迈阿密等3家门店继续使用;二是如需转为次卡,可协商消费次数。对于消费者的退款诉求,商家均拒绝调解。
曾女士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对健身馆闭店后充值卡如何使用进行明确规定。由于消费者、商家分歧过大,无法协商一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消费者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律师:消费者可要求退费
那么,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商家退款?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林毅彬分析,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目的来看,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基础,消费者可解除合同,要求健身馆退还相应的费用。
林毅彬认为,从大众消费习惯的角度出发,健身馆的位置是消费者购买健身卡的重要考量因素。虽然该场馆关闭后,消费者可以选择其他离家较远的场馆继续健身,但确实会影响便利性,增加履约成本。加之健身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信任基础已丧失,不宜强制继续履行,这并不符合当初签订合同的目的。
温馨提醒
预付款消费要签书面合同
202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对预付款消费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条例》规定,今后所有预付款消费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厦门市体育局提醒,消费者一定要选择规模较大、资质齐全、信誉好、经营状况好的商家,尽量避免大额充值办卡,尽量降低预付额度。要明确预付款消费的使用范围、期限、服务内容、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尤其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消费者在与健身机构签订协议时,要确定合同履行地为指定场馆,并明确履约细节,避免在合同履行中产生分歧。(晨报记者 彭怡郡)
健身馆闭店 商家拒绝退费
商家:可转至其他门店使用;消费者:其他店太远,卡里还剩数千元,应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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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博肯健身(莲花店)已闭馆。 记者 彭怡郡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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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彭怡郡
“我在健身馆购买了5000多元的亲子卡,现在健身馆闭店了,我们想退款却被商家拒绝。”近日,市民曾女士向晨报反映了这一情况。
充值卡为何无法退费?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如何保障自身权益?晨报记者现场走访,了解情况。
健身馆闭店,商家不退费
据曾女士介绍,此前她在博肯健身(莲花店)办卡,充值了2000多元。今年暑假,她又充值了2000多元,升级为亲子卡,大人小孩均可使用。令人意外的是,近期博肯健身(莲花店)突然闭店了。
曾女士告诉记者,距离近、环境好是她选择这家店的主要原因。这家店已经开了10多年,近期又刚进行装修,突然闭店让人始料未及。于是,她联系商家,表示希望能退款,但商家表示不能退款,可以安排她到迈阿密游泳健身会所(新景店)继续消费。但是,曾女士认为,那家店距离她家较远,于是拒绝了商家这一提议。曾女士说,她的卡里还有数千元,健身馆闭店了,应该退费。
9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博肯健身(莲花店),发现这家健身馆确实已闭店。9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迈阿密游泳健身会所(新景店),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后,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这一情况转告相关工作人员。
当天下午,记者致电该会所。会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把情况告知负责会籍的工作人员,他们会联系曾女士进行协商。
记者多次追问,为何博肯健身(莲花店)闭店却无法退款。工作人员说:“要问一下客户和销售顾问是怎么沟通的。”
然而,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曾女士表示,仍未接到会籍工作人员的电话。
双方分歧大,调解不成功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博肯健身(莲花店)闭店后,他们接到相关消费者的投诉,并及时与商家、消费者进行沟通。针对闭店的问题,商家提供了两个补偿方案:一是给年卡会员补3个月并免费升级为通卡,可转至迈阿密等3家门店继续使用;二是如需转为次卡,可协商消费次数。对于消费者的退款诉求,商家均拒绝调解。
曾女士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对健身馆闭店后充值卡如何使用进行明确规定。由于消费者、商家分歧过大,无法协商一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消费者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律师:消费者可要求退费
那么,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商家退款?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林毅彬分析,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目的来看,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基础,消费者可解除合同,要求健身馆退还相应的费用。
林毅彬认为,从大众消费习惯的角度出发,健身馆的位置是消费者购买健身卡的重要考量因素。虽然该场馆关闭后,消费者可以选择其他离家较远的场馆继续健身,但确实会影响便利性,增加履约成本。加之健身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信任基础已丧失,不宜强制继续履行,这并不符合当初签订合同的目的。
温馨提醒
预付款消费要签书面合同
202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对预付款消费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条例》规定,今后所有预付款消费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厦门市体育局提醒,消费者一定要选择规模较大、资质齐全、信誉好、经营状况好的商家,尽量避免大额充值办卡,尽量降低预付额度。要明确预付款消费的使用范围、期限、服务内容、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尤其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消费者在与健身机构签订协议时,要确定合同履行地为指定场馆,并明确履约细节,避免在合同履行中产生分歧。(晨报记者 彭怡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