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有关内容调整 |
单个项目贷款融资 金额最高5亿元 |
2024年09月26日·海西晨报·
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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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近日,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市科技局联合印发通知,调整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的有关内容,进一步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扩大有效投资。
通知支持项目固定资产融资、企业研发投入融资、投贷联动企业融资三大方面。按照项目总投资最高90%给予贷款,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融资比例最高80%、流动资金贷款融资比例最高10%,单个项目贷款融资金额最高5亿元,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企业、年度产值超100亿元和年度新增投资额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实施的项目,贷款融资金额可提高至10亿元。
对存量企业,按照上年企业研发费用的50%给予贷款,单家企业贷款融资金额最高5000万元;对新注册企业,按照最高1000万元给予贷款。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企业、年度产值超100亿元和年度投资额超10亿元的存量工业企业融资金额可提高至1亿元,新注册企业融资金额提高至2000万元。
按基金投资额的一定倍数给予贷款。单家企业原则上按不低于政府投资基金参投金额1:1配套给予贷款支持,最高不超过2亿元。
在融资成本和期限方面,通知指出,企业成本固定2%/年。企业成本与银行利率的差额由财政贴息。项目固定资产融资贴息期限最长5年,企业研发投入融资和投贷联动企业融资贴息期限最长3年,其间若研发投入发生变化,贴息额度按签约金额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