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企业拓展餐饮市场最高奖励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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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海西晨报·
第A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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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晨报记者 杨清白
通讯员 孙宇杰 潘儒帅
为了推动厦门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2026年)》(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真金白银助力供应链、零售、餐饮、家政服务、电商等行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人士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为厦门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增添动能。
供应链
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0万
《管理办法》提出,鼓励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升管理水平。
一方面,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成为厦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对获评的供应链示范企业一次性予以50万元奖励;另一方面,鼓励供应链企业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0万元。
此外,支持供应链企业加强创新与应用培训。对企业参加供应链培训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最高40%,此项政策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零售
对新开直营门店给予奖励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支持商品零售提质增效,对年零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目标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新开设的直营门店进行奖励,每净新设一家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餐饮
鼓励企业拓展餐饮市场
《管理办法》提出,促进闽菜发展创新,支持餐饮企业做大做强闽菜。
对餐饮企业依据业务实力、发展潜力、行业促进等维度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评价分数情况给予企业分档奖励。对综合评分达60分(含)的,奖励3万元,每增加3分叠加奖励2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企业拓展餐饮市场,对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年度限上餐饮营业额增幅目标的餐饮企业新开设的直营门店进行奖励,每净新设一家奖励5万元,有建设中央厨房的叠加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强化品牌创建。对社会机构或企业成功引进米其林指南在厦门发布年度榜单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年200万元,最多不超过三年;对首次获评“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的单位给予奖励,获评米其林星级餐厅的奖励10万元,获评黑珍珠钻级和金梧桐星级的奖励5万元。
家政服务
50人以上企业可获奖励
《管理办法》提出,对于员工50人(含)以上的家政企业,给予员工制企业奖励、商业保险补助和体检补助;支持相关协会、机构组织企业开展行业培训,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家政企业与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并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单家企业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管理办法》还明确,符合条件的在厦港澳台资家政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电商
获评国家级基地有奖励
《管理办法》提出,支持电商主体培育,鼓励企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积极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称号。
对被评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运营良好的区域性电商产业基地(含直播基地)也给予相应奖励,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的集聚发展,促进商贸数字化应用。
厦门发布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企业拓展餐饮市场最高奖励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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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杨清白
通讯员 孙宇杰 潘儒帅
为了推动厦门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2026年)》(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真金白银助力供应链、零售、餐饮、家政服务、电商等行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人士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为厦门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增添动能。
供应链
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0万
《管理办法》提出,鼓励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升管理水平。
一方面,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成为厦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对获评的供应链示范企业一次性予以50万元奖励;另一方面,鼓励供应链企业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0万元。
此外,支持供应链企业加强创新与应用培训。对企业参加供应链培训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最高40%,此项政策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零售
对新开直营门店给予奖励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支持商品零售提质增效,对年零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目标的连锁便利店企业新开设的直营门店进行奖励,每净新设一家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餐饮
鼓励企业拓展餐饮市场
《管理办法》提出,促进闽菜发展创新,支持餐饮企业做大做强闽菜。
对餐饮企业依据业务实力、发展潜力、行业促进等维度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评价分数情况给予企业分档奖励。对综合评分达60分(含)的,奖励3万元,每增加3分叠加奖励2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企业拓展餐饮市场,对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年度限上餐饮营业额增幅目标的餐饮企业新开设的直营门店进行奖励,每净新设一家奖励5万元,有建设中央厨房的叠加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强化品牌创建。对社会机构或企业成功引进米其林指南在厦门发布年度榜单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年200万元,最多不超过三年;对首次获评“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的单位给予奖励,获评米其林星级餐厅的奖励10万元,获评黑珍珠钻级和金梧桐星级的奖励5万元。
家政服务
50人以上企业可获奖励
《管理办法》提出,对于员工50人(含)以上的家政企业,给予员工制企业奖励、商业保险补助和体检补助;支持相关协会、机构组织企业开展行业培训,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家政企业与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并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单家企业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管理办法》还明确,符合条件的在厦港澳台资家政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电商
获评国家级基地有奖励
《管理办法》提出,支持电商主体培育,鼓励企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积极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称号。
对被评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运营良好的区域性电商产业基地(含直播基地)也给予相应奖励,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的集聚发展,促进商贸数字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