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海西晨报·
第S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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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港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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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港街道组织辖区住宅小区物业负责人召开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推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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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广告费、停车费、进场费及公共场地租金,这些都属于小区公共收益。近期,全省深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思明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召开全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推进会。连日来,厦港街道组织辖区住宅小区物业负责人召开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了省、市、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对下一步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点题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大门、楼栋出入口、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专项整治宣传海报(保留到12月底),有条件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结果在住宅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并通过业主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告知业主;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同时,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住宅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并通过业主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告知业主。公示第四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时,要一并公示该年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各位厦港居民,如果你所在的小区物业有相关违规行为,欢迎拨打思明区建设局电话0592-2035682、厦港街道办事处电话0592-2098703投诉。
小区公共收益范围包括哪些?
●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
●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
●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
●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
●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整治包括以下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属于住宅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物业服务企业未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
●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末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记者 刘宇瀚 整理)
厦港街道:
“点题整治” 守护小区公共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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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港街道组织辖区住宅小区物业负责人召开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推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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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广告费、停车费、进场费及公共场地租金,这些都属于小区公共收益。近期,全省深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思明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召开全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推进会。连日来,厦港街道组织辖区住宅小区物业负责人召开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了省、市、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对下一步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点题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大门、楼栋出入口、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专项整治宣传海报(保留到12月底),有条件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结果在住宅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并通过业主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告知业主;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同时,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住宅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并通过业主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告知业主。公示第四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时,要一并公示该年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各位厦港居民,如果你所在的小区物业有相关违规行为,欢迎拨打思明区建设局电话0592-2035682、厦港街道办事处电话0592-2098703投诉。
小区公共收益范围包括哪些?
●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
●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
●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
●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
●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整治包括以下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属于住宅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物业服务企业未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
●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末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记者 刘宇瀚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