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短笛丢了 快递公司被起诉 |
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寄件人合计3.6万元 |
2022年11月07日·海西晨报·
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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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晨报讯(记者 陈丽 通讯员 翔法宣)寄送的贵重短笛丢了,寄件人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数万元……最近,翔安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短笛爱好者胡某将一支价值3.3万元的短笛通过快递寄给吴某,寄送时未保价。短笛在寄送过程中丢了,胡某得知情况后便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短笛费用3.3万元,以及在新笛到货前租用短笛的费用0.6万元。
对此,快递公司认为,胡某在寄件时没有保价,且下单时在线上点击同意《速递合约》(以下简称《合约》);而根据《合约》规定,丢失快递的赔偿范围应当在快递费用的五倍内确定。
法院审理认为,快递公司援用《合约》限制其赔偿金额的主张,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胡某3.3万元短笛费用及0.3万元短笛租金损失费。快递公司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