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狂飙”? 查你没商量! |
集美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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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宗琴
通讯员 孙进成 付邦恕 施欣欣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拒绝酒驾的宣传语,早已成为大家的普遍共识。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总是在违法边缘试探。对此,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以下简称“集美交警大队”)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进行严查严打,坚决遏制酒驾醉驾多发态势。
近日,集美交警大队通过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的方式,扎实开展集中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推进酒驾醉驾整治工作,全力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打好“组合拳” 加大路面违法查处
“您好!交警查酒驾,请您配合,谢谢!”3月5日晚,杏林交警中队在日新路与杏南路交叉口进行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当晚11:30左右,一辆黑色轿车迎面驶来,当交警示意驾驶员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时,该驾驶员动作迟缓。交警看出驾驶员的“小心思”,立即将其带到一边重新测试。
“我就喝了几瓶啤酒,我家就住附近,我以为这么晚了,肯定没事……”该驾驶员付某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交警,他也知道“喝酒不开车”,但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会是“幸运儿”,能够平安到家。
经检测,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8.9mg/100ml,交警对其进行驾驶证扣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其实,像付某这样心态的驾驶者还有不少。为有效打击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集美交警大队根据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在酒后驾驶易发的重要时段、重要路段、重要区域,采取定点查处、巡逻检查等方式相结合,突出重点、科学布控、合理部署,从严查处夜间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除了城区主要路段外,乡村路段也是酒驾醉驾的“重灾区”。这些地段驾驶者多以驾驶摩托车为主,不少驾驶者认为“乡村路段,交警一般不来查,就算要查也是以小轿车为主,摩托车查不到……”
为了遏制该类思想蔓延,集美交警大队与灌口、后溪等两个农村派出所密切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交通管理职能,将城区作为主战场,并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道路延伸,加大对乡镇农村公路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坚持源头治理 筑牢交通安全第一防线
凌晨2点,张某和朋友从KTV出来,他驾驶一辆摩托车往杏滨方向驶去。正在路面巡逻检查的交警看到他东摇西晃的驾驶姿态,便将其拦下。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张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根据相关规定,交警又带驾驶人张某去医院做进一步血液检测。一路上,张某说话还有些语无伦次。经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125.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我们杏林、杏滨辖区内的酒店、KTV、夜宵排档是重点预防酒驾醉驾的源头。”集美交警大队杏林中队民警郭臻告诉记者,为了从源头提高思想认识,在大队的指挥下,他们联合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酒店、KTV、夜宵排档等涉酒场所预防酒驾醉驾的源头宣传,在包间、餐桌、大堂等位置粘贴严禁酒驾醉驾提示标语或摆放提示牌,发放宣传品,设置开机公益广告等,来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同时,他们督促涉酒场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发动涉酒场所的服务员、保安、停车场管理员等工作人员开展源头宣传劝导,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郭臻告诉记者,针对像张某这样从KTV出来的案例,交警还将开展深度调查追责,通过对涉酒事故及凌晨时段查获的每起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溯源调查,落实“七必问”措施,发现娱乐场所有超时营业情形的,通报文旅等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推出多样化宣传 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我真的很后悔,喝酒不开车,一定要牢记,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因醉酒驾驶被抓的阿华(化名)感慨地说道,他正在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群众宣传安全出行的重要性。
严查严打不是目的,教育才是初衷。今年来,集美交警大队组织缓刑人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穿上“红马甲”,他们变身为宣传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进行现场交通文明劝导,并结合自身经验教训“现身说法、以案说法”,广泛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劝诫他人酒后不开车。
此外,集美交警大队还积极开展主题宣传警示活动。以“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等为主题,发动村(居)委干部、交通志愿者、交通安全劝导员等社会力量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重点区域,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后果,曝光典型酒驾醉驾案例。
同时,集美交警大队还借助电视、报纸、广播、户外LED屏、公告栏、“交管12123”App、公安新媒体、手机短信等平台,全方位、多渠道、辐射带动持续性开展拒绝酒驾醉驾宣传教育。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集美交警大队特别强化引导群众参与监督,主动对外公布本地酒驾醉驾查处执勤点,大力推广宣传酒驾醉驾有奖举报制度,让群众了解并用好举报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关注、齐监督、守交规,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的氛围和严查酒驾醉驾的声势。
温馨提醒
市民群众若发现有酒驾醉驾者,可拨打110或者0592—6068449举报,也可登录“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举报。若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成功的,可获奖励1000元;举报醉酒驾驶机动车成功的,可获奖励3000元。
交警特别提醒: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争做知法、守法、文明、安全出行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