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3日·海西晨报·
第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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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新闻
晨报讯(记者 黄伊娜)昨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以下简称《指引》),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
《指引》明确了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等。此外,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也建议佩戴口罩。
《指引》同时明确了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包括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等。此外,学校师生在校期间,亦可不佩戴口罩。
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这些情形或场景可不佩戴口罩
晨报讯(记者 黄伊娜)昨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以下简称《指引》),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
《指引》明确了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等。此外,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也建议佩戴口罩。
《指引》同时明确了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包括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等。此外,学校师生在校期间,亦可不佩戴口罩。
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