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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车位怎么成了“私家车位” |
海沧新阳部分路边停车位被长期占用,警方表示将开展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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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6日·海西晨报·
第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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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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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裕旅游工业园门口停放大量盖着车罩的车辆。记者 范玉华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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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张玲玲 范玉华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持续猛增,停车位紧张的情况日益凸显。然而,有部分车辆停放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长期没有移动。这些车辆不仅占用了公共资源,还给其他市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
近日,家住海沧区新阳街道金茗花园小区的居民蔡先生拨打晨报热线8080000反映,他家附近的路边免费划线停车位被很多车辆占用,小区居民经常找不到车位。
公共车位被车辆长期占用
据蔡先生介绍,金茗花园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位也仅有二十几个,路边规划的公共停车位也长期被占用,没有流动性,所以大部分小区业主只能被迫把车停在路边。
蔡先生留意到,路边的公共停车位一般在春节前后才会有空位,因为大部分人都回家过年了,但是正月十五过后,车位又会被重新占满,占用时间短则十天半个月,多则好几个月。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蔡先生来到金茗花园小区附近查看情况。在公共停车位前,记者看到,有不少车辆都用车罩盖着,上面有厚厚一层灰尘,且只有少数车上留下了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拨通了一位车主的电话,他表示自己是住在附近的居民,车子已在此处停放近半个月,由于附近停车位太少,车一旦开出去,回来就很难再找到车位,索性就一直停着。
据蔡先生介绍,在金茗花园小区对面的工厂,新阳街道上个月重新规划了不少车位,但是很快都被占。
随后,记者走访了新阳街道其他路边停车位,在新光路666号兆裕旅游工业园门口也停放着大量盖着车罩的车辆,甚至还出现了用于占位的摩托车。尽管这里的停车位是收费的,但记者在现场并未看到管理人员。
大货车占3个车位不交费
离金茗花园小区近2公里的新垵北路也存在车辆长期霸占公共车位的情况。昨日,记者在新垵北路看到,这里的路边停车位“停放率”有近80%,不少小型汽车上罩着车套,此外还停有10多辆大货车,有的大货车超长超宽,一次就占用3个停车位。
路边收费告示牌上显示,这个停车路段的责任单位为“海沧区城管办”,下方留有一个电话号码。记者拨打电话,对方表示号码非海沧区城管办,而是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对方告诉记者,新垵北路公共停车位为该公司开发、维护和收费,共有200多个收费停车位。但该路段线路长,仅有的2名停车收费员兼顾不暇,常遇到“逃单”情况。特别是大货车一次占用好几个车位,理应占几个车位缴交几个车位的费用,但他们没有执法权,对于大货车和小型车长期霸占车位不交费的情况也十分无奈。他们也向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求助过,交警部门配合他们开展过几次催移车工作,但效果不佳。
工作人员还表示,下一步会把告示牌上的单位名称更换为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声音
警方: 将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针对车辆长期霸占车位的情况,记者联系了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海沧警方回应称,这两日将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针对长期占用免费公共车位的车辆,警方会及时联系车主移车,如果车主拒不移车,将通知拖车将车辆移至报废车辆停车场。
此外,车辆占用收费停车位的情况,应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管理原则”。需要配合的,警方将全力配合,通知车主移车。
律师:
占位超两天可处罚款
福建秦剑律师事务所的陈秋林律师表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超过48小时的,构成超时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公共车位怎么成了“私家车位”
海沧新阳部分路边停车位被长期占用,警方表示将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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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裕旅游工业园门口停放大量盖着车罩的车辆。记者 范玉华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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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张玲玲 范玉华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持续猛增,停车位紧张的情况日益凸显。然而,有部分车辆停放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长期没有移动。这些车辆不仅占用了公共资源,还给其他市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
近日,家住海沧区新阳街道金茗花园小区的居民蔡先生拨打晨报热线8080000反映,他家附近的路边免费划线停车位被很多车辆占用,小区居民经常找不到车位。
公共车位被车辆长期占用
据蔡先生介绍,金茗花园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位也仅有二十几个,路边规划的公共停车位也长期被占用,没有流动性,所以大部分小区业主只能被迫把车停在路边。
蔡先生留意到,路边的公共停车位一般在春节前后才会有空位,因为大部分人都回家过年了,但是正月十五过后,车位又会被重新占满,占用时间短则十天半个月,多则好几个月。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蔡先生来到金茗花园小区附近查看情况。在公共停车位前,记者看到,有不少车辆都用车罩盖着,上面有厚厚一层灰尘,且只有少数车上留下了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拨通了一位车主的电话,他表示自己是住在附近的居民,车子已在此处停放近半个月,由于附近停车位太少,车一旦开出去,回来就很难再找到车位,索性就一直停着。
据蔡先生介绍,在金茗花园小区对面的工厂,新阳街道上个月重新规划了不少车位,但是很快都被占。
随后,记者走访了新阳街道其他路边停车位,在新光路666号兆裕旅游工业园门口也停放着大量盖着车罩的车辆,甚至还出现了用于占位的摩托车。尽管这里的停车位是收费的,但记者在现场并未看到管理人员。
大货车占3个车位不交费
离金茗花园小区近2公里的新垵北路也存在车辆长期霸占公共车位的情况。昨日,记者在新垵北路看到,这里的路边停车位“停放率”有近80%,不少小型汽车上罩着车套,此外还停有10多辆大货车,有的大货车超长超宽,一次就占用3个停车位。
路边收费告示牌上显示,这个停车路段的责任单位为“海沧区城管办”,下方留有一个电话号码。记者拨打电话,对方表示号码非海沧区城管办,而是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对方告诉记者,新垵北路公共停车位为该公司开发、维护和收费,共有200多个收费停车位。但该路段线路长,仅有的2名停车收费员兼顾不暇,常遇到“逃单”情况。特别是大货车一次占用好几个车位,理应占几个车位缴交几个车位的费用,但他们没有执法权,对于大货车和小型车长期霸占车位不交费的情况也十分无奈。他们也向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求助过,交警部门配合他们开展过几次催移车工作,但效果不佳。
工作人员还表示,下一步会把告示牌上的单位名称更换为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声音
警方: 将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针对车辆长期霸占车位的情况,记者联系了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海沧警方回应称,这两日将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针对长期占用免费公共车位的车辆,警方会及时联系车主移车,如果车主拒不移车,将通知拖车将车辆移至报废车辆停车场。
此外,车辆占用收费停车位的情况,应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管理原则”。需要配合的,警方将全力配合,通知车主移车。
律师:
占位超两天可处罚款
福建秦剑律师事务所的陈秋林律师表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超过48小时的,构成超时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