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09日·海西晨报·
第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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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潘清建 高静)医疗机构的药品储存、验收更规范啦!近日,由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厦门市药学会制定的《厦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指南》(以下简称《管理指南》)正式发布并实施。据悉,该《管理指南》是全省首个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团体标准,对医疗机构药品的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调配与使用以及特殊药品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填补了我省药品监管领域标准的空白。
在药房制度与管理方面,《管理指南》要求,医疗机构依法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药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在药品的储存与养护方面,《管理指南》要求,药库内应划分合格药品区、待验药品区、退回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等专用场所,并实行分区色标管理,比如合格药品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区、退回药品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不合格药品区与其他区域应有效隔离。
在药品的调配与使用方面,除了要求医疗机构药房严格依据处方调配药品,遵循“近效期先出”“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发放药品外,《管理指南》还特别针对调配、拆零药品作出规定,要求医疗机构药房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的调配、拆零场所或专用操作台场所;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直接接触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应当清洁卫生,并有相应标志;拆零药品不得混批包装,药品拆零应做好记录。此外,拆零药品还应当在包装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指南》适用于厦门市各级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化管理,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药品使用单位可参照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三级医疗机构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广该团体标准的实施运用。
规范药房管理 买药更加放心
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潘清建 高静)医疗机构的药品储存、验收更规范啦!近日,由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厦门市药学会制定的《厦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指南》(以下简称《管理指南》)正式发布并实施。据悉,该《管理指南》是全省首个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团体标准,对医疗机构药品的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调配与使用以及特殊药品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填补了我省药品监管领域标准的空白。
在药房制度与管理方面,《管理指南》要求,医疗机构依法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药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在药品的储存与养护方面,《管理指南》要求,药库内应划分合格药品区、待验药品区、退回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等专用场所,并实行分区色标管理,比如合格药品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区、退回药品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不合格药品区与其他区域应有效隔离。
在药品的调配与使用方面,除了要求医疗机构药房严格依据处方调配药品,遵循“近效期先出”“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发放药品外,《管理指南》还特别针对调配、拆零药品作出规定,要求医疗机构药房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的调配、拆零场所或专用操作台场所;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直接接触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应当清洁卫生,并有相应标志;拆零药品不得混批包装,药品拆零应做好记录。此外,拆零药品还应当在包装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指南》适用于厦门市各级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化管理,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药品使用单位可参照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三级医疗机构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广该团体标准的实施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