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指挥停车发生剐蹭 车主向物业索赔被驳回 |
2023年10月13日·海西晨报·
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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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小区物业保安指挥停车,发生车辆剐蹭,物业是否该承担责任?日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例。
阿东(化名)居住小区的停车场车位紧张,又停放着许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路面复杂且拥挤。阿东便与物业公司当班保安小明(化名)约定,由小明负责照看并指挥其停车。然而,停车过程中,阿东的车与另一辆车发生了剐蹭。经交警部门认定,阿东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在阿东看来,这起事故系小明指挥失责。阿东起诉小区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本次事故损失共计5870元。
小区物业公司不认可阿东的说法,认为阿东自行驾车发生剐蹭,应自负责任,不应无理推诿至无关人员。
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本案系侵权责任纠纷。现有证据未能证明小明存在指挥阿东停车之行为;即使小明确实存在指挥照看阿东停车的协助行为,在没有证据证明小明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阿东作为驾驶车辆操作人员,对事故的发生亦应负全部责任。因此,法院驳回了阿东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