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失业保险 企业和职工都保障 |
失业保险持续发挥稳定就业、保障基本民生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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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蔡惜雯 通讯员 高清水
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发放稳岗补贴;发放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持续优化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近年来,厦门市人社局立足部门职责、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和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为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本期“社保有事我帮您”栏目就带您了解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关键词1】
稳岗减负 助力企业发展
失业保险在助力企业脱困发展、稳定就业岗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厦门市通过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等举措助力企业发展。
在减轻企业、职工缴费负担方面,自2016年以来,厦门市多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费率,提高补助标准。单位缴费部分由1%降低到0.5%。农民合同制工人缴费标准也逐步过渡到本市职工标准,如个人提出申请,也可只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这笔补贴,真可谓是‘及时雨’啊!”海沧区一企业在去年年底领到了50万元稳岗返还补贴,企业负责人翁女士说,近两年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好在有这笔资金为单位解了燃眉之急。据介绍,在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方面,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全面梳理筛选符合政策的企业,主动向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推送政策,最大程度实施“免申即享”服务,近一年来对符合条件的近14万家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按比例返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稳定岗位超过200万人次。
【关键词2】
提升技能 提高就业竞争力
技能提升补贴是国家为促进就业、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就业稳定性、降低失业风险而出台的政策。自2018年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申领提升职业技能补贴”以来,厦门市各级人社部门已为近10万名技能提升职工发放补贴资金近1.5亿元。去年新增实施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也已惠及近10万户企业。
【关键词3】
多项待遇 更好保障生活
今年7月,小陈因所在企业裁员而失业了,因在职期间企业按要求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后小陈每个月可领到近2000元的失业保险金,生活有了保障。
除了基本的失业保险金,参保人在失业期间还可享受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失业人员分娩的还可以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此外,在物价上涨时,失业保险基金还将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物价补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关键词4】
智能高效 群众申领更便捷
多年来,厦门市各级社保经办部门贯彻落实“畅通领、安全办”工作要求,在不断完善办事大厅的设施配套建设、优化线下经办窗口服务的基础上,利用智慧社保服务平台,提升自助服务功能和线上服务功能,建成遍布全市的自助服务终端,进一步拓展失业保险自助办理范围。
目前,失业人员可在线上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官网、“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自助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查询失业保险待遇信息。各类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方式,均已逐步实现“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
【知识卡片】
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后能享受哪些待遇?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工作期间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再代缴)。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
◆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法定最低工资60%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领取技能提升补贴,高级(三级) 2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 初级(五级) 1000元。属于紧缺工种的,待遇标准上浮30%。该政策2023年12月31日截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分娩的,可领取一次性失业生育补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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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可申领3000元补贴
晨报讯(记者 蔡惜雯)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的重要作用,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即可获得3000元补贴。
据介绍,该项岗位补贴面向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23年度技工院校毕业生。同时,申请人还须符合到厦门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首次参加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等条件。
申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会享受到每人一次性领取3000元岗位补贴。补贴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本人银行账户。已享受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补贴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申领。申请人可选择在线上通过“全程网办”形式办理,也可到市、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申报。其中,选择线上申请方式的申领人可选择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http:// hrss.xm.gov.cn),根据操作指引进行申领;也可通过“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完成线上办理。
此次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更多详情可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厦门市人社局官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