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购外汇 二人获刑 |
2023年10月25日·海西晨报·
第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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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晨报讯(记者 林燕萍 通讯员 同检)短短半年时间,施某、陈某二人以虚构贸易背景的方式,骗购外汇千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上亿元。日前,经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两人被以骗购外汇罪起诉,均获刑罚。
陈某是香港某贸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施某是厦门多家贸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这些公司都是没有进行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
2019年10月,在一次接触中,施某表示自己有渠道,只要金主提供购汇所需的人民币资金,他就可以虚构进口贸易,以支付进口货款的名义购汇支付给境外公司,其从中赚取佣金。陈某恰好有外汇资金需求,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在没有真实贸易的情况下,施某利用非法手段,向银行骗购美金外汇转给陈某,陈某再利用境内外人民币的汇率差,赚取汇率差价。
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短短半年时间,施某、陈某二人以支付货款为由向银行骗购外汇共计1491万余美元,并全部支付到香港某贸易公司的境外账户。2022年7月,施某、陈某二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审查认定,施某、陈某二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骗购外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施某、陈某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各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