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有补贴 |
2023年11月13日·海西晨报·
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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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蔡惜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助力厦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厦门市持续推广实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据介绍,企业新型学徒制是一种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学徒培养机制。
什么企业可以参与新型学徒制?在厦门市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企业(主营业务非教育培训服务)均可参加。学徒应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转岗人员,或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企业可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学徒的劳动合同期限应长于学徒制培训期限),并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经合作院校和评价机构审核确定符合技能评价条件的人员。
培训内容应包含通用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操作技能课程等。专业培养学制为1年,总学时不低于260学时/年。成绩合格者取得结业(毕业)证书,并通过评价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五级(初级工)4000元/人、四级(中级工)5000元/人、三级(高级工)6000元/人的标准统一发放补贴至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