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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一季度稳增长措施 |
共8大方面30条措施,推动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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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7日·海西晨报·
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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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
晨报讯(记者 张玲玲)春节不停工给予补贴;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电费融资成本;企业增产增效,最高可奖200万元……昨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巩固和增强我市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我市2024年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为实现全年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若干措施》包括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紧抓项目扩投资、支持扩大工业生产、深挖潜力促消费、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扎实做好冬春农业生产、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等8个方面,共30条措施,预计2024年一季度可释放政策红利超17.6亿元,全年共释放政策红利超64.8亿元。
阶段性降低
职工医保缴费率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方面,我市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由规定的7.5%调整为6.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
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等重点领域,积极支持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建设,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激励作用,继续推动各类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地实施。
省市重点项目
春节不停工给予补贴
《若干措施》提出,我市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鼓励项目参建单位春节期间尽可能“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的省、市重点项目按规定给予补贴;对于不停工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劳务分包等单位、混凝土企业给予相应信用激励。
强化招商和项目落地方面,推动一批重大招商项目一季度开工建设。针对重大项目建立工作专班,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套方案”攻坚机制,力促项目早签约、早开工。
企业增产增效
最高奖励200万元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2024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达0.2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8%(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产值同比增量的0.3%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2024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8%(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产值同比增量的0.3%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2024年一季度已奖励金额)。政策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抓住春节节点
开展主题促销活动
抓住春节等消费节点,我市举办“厦门全城嗨购·2024消费节”新春嗨购消费季主题促销活动、“时至味至 鹭岛寻鲜”美食节活动,支持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贸企业围绕商圈购物、餐饮家政、汽车家电、老字号国潮等消费热点,开展网上年货节、直播带货、新春市集、美食嘉年华、家电家居焕新等促销活动。
抓住春节假期等契机,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开展“美好生活 乐游厦门”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发现厦门”网红旅游打卡点遴选、“解锁厦门”旅游新攻略推荐、“乐游厦门”旅游新体验分享等线上线下活动。大力培育明星演唱会市场,推广“在厦有礼”系列文创产品。招引更多高端展会、大型会议落地,推动更多国际邮轮航线复航。
春节前后启动
平价商店差价补贴
在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方面,将组织春节稳工招工活动,加强供需对接,积极服务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平安返厦”活动,对于符合条件返厦职工给予定点定额交通补助。对在春节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的相关企业,各区(园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出台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
同时做好重点时段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春节前后启动为期一个月肉菜供应量补贴机制、平价商店差价补贴机制,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量足价稳。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我市出台一季度稳增长措施
共8大方面30条措施,推动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
晨报讯(记者 张玲玲)春节不停工给予补贴;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电费融资成本;企业增产增效,最高可奖200万元……昨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巩固和增强我市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我市2024年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为实现全年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若干措施》包括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紧抓项目扩投资、支持扩大工业生产、深挖潜力促消费、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扎实做好冬春农业生产、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等8个方面,共30条措施,预计2024年一季度可释放政策红利超17.6亿元,全年共释放政策红利超64.8亿元。
阶段性降低
职工医保缴费率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方面,我市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由规定的7.5%调整为6.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
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等重点领域,积极支持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建设,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激励作用,继续推动各类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地实施。
省市重点项目
春节不停工给予补贴
《若干措施》提出,我市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鼓励项目参建单位春节期间尽可能“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的省、市重点项目按规定给予补贴;对于不停工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劳务分包等单位、混凝土企业给予相应信用激励。
强化招商和项目落地方面,推动一批重大招商项目一季度开工建设。针对重大项目建立工作专班,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套方案”攻坚机制,力促项目早签约、早开工。
企业增产增效
最高奖励200万元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2024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达0.2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8%(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产值同比增量的0.3%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2024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8%(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产值同比增量的0.3%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2024年一季度已奖励金额)。政策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抓住春节节点
开展主题促销活动
抓住春节等消费节点,我市举办“厦门全城嗨购·2024消费节”新春嗨购消费季主题促销活动、“时至味至 鹭岛寻鲜”美食节活动,支持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贸企业围绕商圈购物、餐饮家政、汽车家电、老字号国潮等消费热点,开展网上年货节、直播带货、新春市集、美食嘉年华、家电家居焕新等促销活动。
抓住春节假期等契机,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开展“美好生活 乐游厦门”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发现厦门”网红旅游打卡点遴选、“解锁厦门”旅游新攻略推荐、“乐游厦门”旅游新体验分享等线上线下活动。大力培育明星演唱会市场,推广“在厦有礼”系列文创产品。招引更多高端展会、大型会议落地,推动更多国际邮轮航线复航。
春节前后启动
平价商店差价补贴
在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方面,将组织春节稳工招工活动,加强供需对接,积极服务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平安返厦”活动,对于符合条件返厦职工给予定点定额交通补助。对在春节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的相关企业,各区(园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出台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
同时做好重点时段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春节前后启动为期一个月肉菜供应量补贴机制、平价商店差价补贴机制,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量足价稳。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