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正式发布《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措施》 |
提升区域创新策源力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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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目标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节过后,厦门新一轮科技创新发展蓝图已绘就。
《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措施》出台,将进一步聚焦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创新,发力做大科技创新资源增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水平,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成绩单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23年以来,厦门全面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树立厦门科技创新品牌“苏颂工程”(即科技创新引领工程),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动能转换取得显著成效,重大成果项目不断涌现,城市综合创新实力实现“新跃升”:去年9月27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厦门位列全球“科技集群”第80位、“科技强度”第81位,较上年分别提升11位、12位;去年11月22日,全球知名学术出版机构施普林格·自然发布《2023自然指数——科研城市》,其中全球领先科研城市及都市圈最新名单显示,厦门在自然指数科研城市的排名上升25位,跃升至全球第38位。
晨报记者 钟宝坤
通讯员 曾广明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2023年11月,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系统发力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当前,党中央赋予厦门实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战略机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以及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两会”等对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科技集群综合竞争力,厦门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地位。
《若干措施》包括增强区域创新策源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科技创新“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体系、营造更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创新生态等四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有效期3年。
A
增强区域创新策源能力
新型研发机构最高支持1亿元
亮点成效
去年以来,厦门科学城建设渐入佳境,组建了厦门科学城管委会,编制了总体概念规划,构建“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未来产业园+创新飞地”孵化培育体系,实现从“搭框架”向“强功能”转变。去年,厦门科学城新签约可靠性系统工程研究院等8家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科学城Ⅰ号孵化器与全国20多家国家大学科技园深度合作,项目储备库入库“高研值”项目300多项,已落地64项;科学城Ⅱ号孵化器启动。
厦门科学城已发展成为企业家、科学家、投资人来厦创新创业的“首选地”,核心园区载体累计注册各类企业超过1600家。
新规解读
《若干措施》指出,要提升厦门科学城创新引擎功能,推动研发产业集聚,健全全链条产业孵化培育体系。对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企业型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亿元资金支持。对小试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纳入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
国家级平台重奖3000万元
亮点成效
嘉庚创新实验室自主研发首台1000标方碱性电解水制氢装备、高性能兆瓦级质子交换膜制氢装备,后者入选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成功开发国产化高端光刻介质材料与高端半导体清洗剂系列产品。此外,嘉庚创新实验室厦门市未来显示技术研究院建成全球首条23.5英寸Micro-LED巨量转移工艺示范线,拥有完备的Micro-LED智造创新链。嘉庚创新实验室已累计孵化18家科技型企业。翔安创新实验室去年也是硕果累累,发现了全新的鼻咽癌血清标志物,牵头研制的全球首个戊型肝炎病毒抗原尿液检测试剂盒上市,获批传染病疫苗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疫苗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新规解读
《若干措施》指出,要打造高能级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策划福建海洋创新实验室、智慧储能大型科研基础设施,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争创(重组入列)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对考核评估优秀的给予每年5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
鼓励金砖国家高校院所来厦
亮点成效
2023年8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五次会晤正式宣布中国将设立“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供支撑。这在我国加强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引领国际科技合作和发展的整体战略布局中具有重要意义。同年11月16日,“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论坛上启动建设,已进驻中俄数字经济研究中心、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厦门办事处、新西伯利亚大学(厦门)技术转移中心等项目,将逐步形成厦门国际科技合作金砖路径。同年12月16日,“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在软件园三期揭牌。
新规解读
《若干措施》指出,鼓励金砖国家知名高校院所及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科技合作组织等在孵化园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开办第一年资助其办公经费100万元,在其稳定运营一年后可给予连续两年每年1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对促成金砖国家科技成果在厦转化落地或厦门科技成果在金砖国家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
推进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
亮点成效
去年以来,厦门加快推进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该计划被列入“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大科学计划,目前合作团队覆盖全球79家高校院所。
新规解读
《若干措施》指出,要加强科技交流合作,推进实施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与产业交流合作,建设若干“创新飞地”或海外协同创新中心,以“运营补助+绩效奖励”相结合方式给予运营合作机构每年最高500万元资助。
B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研发投入
亮点成效
去年,《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出台,围绕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实施研发项目等推出11条强有力措施。
2023年,厦门有1742家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历史新高;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600家,总数突破4200家。海辰储能等7家企业入选国内独角兽、准独角兽榜单,占全省78%。
新规解读
根据《若干措施》,厦门将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联合实验室等内部研发机构。对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和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若干措施》还指出,强化企业科研组织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提出技术需求、梳理产业链供应链核心关键技术难题,形成科技计划攻关任务。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向研发。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企业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项目,按其所获国家资金给予最高50%的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支持重大科技成果来厦落地
亮点成效
去年,厦门推动企业成为成果转化主体,全年共登记技术合同8025项,合同成交金额173.58亿元,同比增长29.34%;支持实施513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特宝生物Ⅰ类新药——新一代长效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获批上市,“在研国产九价HPV疫苗与进口疫苗效果相当”等2项厦门成果入选2023年度中国十大医学科技新闻。
新规解读
《若干措施》指出,要进一步强化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支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和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在厦落地转化,按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技术交易,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年实际技术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给予奖励,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此外,《若干措施》还支持国有企业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试点投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试点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挂职国有企业科技副总;提高科技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中的考核权重,支持国有企业设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的研发准备金制度,确保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稳步增长;支持国有企业利用闲置空间建设专业孵化器、小试中试平台、成果转化基地等载体;健全国有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实施更为灵活的股权和分红激励。
提升未来产业体系化创新能力
亮点成效
去年,厦门立项支持52个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以及146个产学研合作项目,突破8英寸碳化硅外延晶片量产技术、高品质氮化铝粉体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厦门还在去年举办了首届“苏颂杯”未来产业技术创新赛,取得显著成效。全国5个分赛区共吸引12个国家335个硬核创业项目参赛,其中,51个项目晋级厦门决赛,30个项目获奖,已有21个获奖项目落地厦门。
新规解读
《若干措施》指出,要进一步制定未来产业科技创新路线图,健全“揭榜挂帅”等机制,从需求牵引和技术推动双向发力,推进关键产品、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对“揭榜挂帅”项目按研发投入总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1000万元。试点在顶尖高校院所、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设立研发资金“厦门专项”,支持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深度、持久的产学研合作。举办“苏颂杯”未来产业技术创新赛,承办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行动专场活动。
C
“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为创新赋能
亮点成效
去年,厦门持续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厦门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首批参股子基金已有8只落地,技术创新基金规模扩大到30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新增发放科技信用贷款、科技担保贷款等科技类贷款31.94亿元,营造创新创业的“新生态”。
新规解读
《若干措施》实施后,厦门将继续强化财政科技投入,2024年-2026年统筹不少于300亿元的财政科技资金,带动各类资金3000亿元,重点支持建设省创新实验室、科研基础设施等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以及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创新。
《若干措施》指出,推动科创风投基金、增信基金、技术创新基金等基金总规模增加至1000亿元。统筹科创风投基金100亿元,支持初创期企业成长。增设科创增信子基金,科技担保贷款户均担保余额提高到1000万元,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扩大到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投入和技术转移,支持成长期企业壮大。鼓励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国企战略发展基金等支持企业并购、转型和产业上下游协同,通过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等市场化方式降低创新产品使用风险,支持成熟期企业做强做优。
此外,《若干措施》还指出,通过专项债、基金、国企投资、引入社会资本等多元化方式支持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社会资本参与科研基础设施运营的长效机制,实施绩效导向的运营补贴政策。对科研基础设施形成的科研成果给予跟投支持和配套服务。《若干措施》要求,完善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对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项目验收评价体系。创新评价方式,更多引入企业用户、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第三方机构等参与指标设定和开展评价。
D
营造良好产业创新生态
厦门将全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全球竞争力。《若干措施》提出,深化科研管理服务机制创新。接下来将推进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拨投结合”新范式支持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允许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实行单列管理。允许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委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代表本单位统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同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具体包括高标准建设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展示交易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产业规划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鼓励企业通过PCT国际专利获得海外发明专利。
为推动重点任务实施,厦门还将加强组织和机制保障。建立健全厦门市委科技委员会工作机制,统筹全市财政科技资金、科技创新政策。建立定期评估机制,依法依规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