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
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15%;购买二套房,最低25% |
2024年05月23日·海西晨报·
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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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昨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政策自2024年5月22日起执行。
《通知》提出,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