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已有“海绵城市”项目近3000个 |
厦门新规正式施行,为打造滨海型海绵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2024年06月03日·海西晨报·
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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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傅曦颖 通讯员 林婕)海绵城市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6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滨海型海绵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近期,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召开发布会,介绍《规定》有关情况。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通俗讲就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这种像海绵一样的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规定》明确表示,海绵城市作为新型城市发展理念,应当融入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规定》还对海绵城市的总体建设要求、工作原则、管理体制、规划管理、建设管理等方面作了相应要求。
记者了解到,2015年以来,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厦门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取得了突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截至目前,全市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项目近3000个,其中,厦门市鼓锣公园获评“国家优质工程奖”,厦门市鼓锣公园水系下游段河道公园及系统治理项目获评“中国‘全域海绵’典范”。
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厦门市有3项经验做法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