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无法营业,损失很大” |
融信海上城商家向晨报反映,小区物业擅自断电催款缴费 |
|
晨报记者
近日,海沧区融信海上城商家张先生致电海西晨报新闻热线8080000反映,国庆前夕,该小区物业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将自家店铺断电,导致冰柜里的食材等物品腐烂发臭,生活与经营受到影响,损失达10多万元。
此前,本报也曾多次报道过融信海上城物业断电催缴费一事(详见晨报2023年7月4日A4版、2024年8月26日A6版)。为何类似事件一再发生?近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商铺突然断电
无法正常营业
“9月25日,融信海上城的物业突然把我的店铺断电了,我当时报警了。警察来了以后,物业就送电了。但是警察走后半小时左右,又断电了。”张先生告诉记者。
张先生表示:“整个国庆假期停电,导致店铺无法正常营业,两个冰柜里的牛奶、饮品、食材全都坏了,污水流了满地,损失惨重!”他说,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设备、食材等在内,此次损失为10多万元。
张先生说,物业声称他经营的咖啡门店从2021年至今没缴电费,因此对其断电催缴。但他称在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15日都有缴费,此后才没有缴费。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多次找物业经理沟通,物业经理均表示对之前收取的情况不清楚,但认定张先生拖欠了10多万元电费。
据张先生介绍,融信海上城是个商住两用的小区,电费由物业代收代缴。不少业主都觉得物业收取的电费过高,很不合理。他们与街道等相关部门多次联系,希望进行电表改造。令张先生感到愤怒的是,物业为催缴相关费用,多次对业主断水断电,造成了业主的财产损失。
物业电话不通
拒绝接受采访
10月2日,记者致电融信海上城物业项目助理经理万建设,他在电话中表示:“国庆放假期间,我手上没有单据,也不知道情况,等节后到物业查。”
10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融信海上城物业管理中心,没能见到万建设。前台工作人员称不知道万建设的去向。记者再次拨打万建设电话也无人接听,发信息也没能得到回复。等待半个多小时后,前台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领导不接受你们的采访也是可以的。”
10月9日晚,张先生告诉记者:“下午我到店铺查看,发现物业给店铺送电了。”
截至昨日发稿,记者仍未与万建设取得联系,也未获得物业方面关于此事的回应。
街道高度关注
推进电表分户
海沧区嵩屿街道政法委员黄海生告诉记者,他们已多次接到融信海上城居民、商家反映类似问题,街道对此高度关注,目前正积极介入调解,协助解决纠纷,确保居民和商家的生活与经营不受影响。
“融信海上城的用电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酒店及写字楼用电高峰期可能会对住宅用户摊派(费用)。目前街道召开了多次协调会,预计本周先梳理存量问题,将尽快解决电表分户,对社区内的住宅、酒店及写字楼用电进行分离管理。”黄海生说。
对于融信海上城4000多户住宅用户的电费代收代缴问题,黄海生表示,第二届业委会考虑单独开设供电账户,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电费收缴,住宅用户可直接将电费交至该账户,再由该账户统一向供电公司缴交,从而彻底避开与写字楼、酒店及物业公司共同用电的问题。他强调,此举将极大提升该小区用电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住宅用户的合法权益。
律师声音
物业无权 断电催收费用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表示,融信海上城物业公司的行为可能对业主构成侵权。
许东说,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由此可知,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而物业公司只是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的供水、供电系一种合同关系,只有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而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并无停水停电的职权。在目前的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也都认为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部门,没有停水停电的职能和权限。
他建议,融信海上城业主应向物业及时投诉,要求其恢复供电,并且赔偿擅自停电造成的损失。若物业不予理睬或者拒绝履行相应义务,业主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或者举报,也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若物业仍不恢复供电,业主可向法院寻求帮助,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