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吓到孕妇 |
三人被处以600元到750元的罚款 |
2024年11月04日·海西晨报·
第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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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晨报讯(记者 周莉 通讯员 李颖)近期,孕妇张女士在热闹的街区散步时,被一只突然蹿出的黑色犬只吓了一跳,随即被送往医院检查,所幸并无大碍。
之后,孕妇一家人投诉宠物主人存在未给犬只佩束犬链的违法行为。思明区城管执法局梧村中队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查看情况,发现在万象城南侧禾牛料理店面门口平台共有金毛等三只犬只,吓到孕妇的便是其中一只黑色犬只。执法队员联系万象城商管等进行视频取证后,确认犬只主人及其两名帮忙遛狗的朋友确实均未给狗狗佩戴牵引绳。基于这些事实,中队依法对涉事人员进行立案查处。
经多次沟通与宣传普法,涉事人员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处罚。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梧村中队执法人员对犬只主人依法处以人民币750元的罚款,帮忙遛狗的居民潘女士、林先生也分别被依法处以750元、600元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厦门岛内都属于重点管理区,犬只到户外活动应佩束不超过两米的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犬只主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犬只将被没收,并由公安部门注销养犬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