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在闽创业 可申请省级资助 |
2025年03月03日·海西晨报·
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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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晨报讯(记者 蔡惜雯)大中专毕业生在闽创业可申领省级资助。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可获得资金扶持。此次申报截至4月2日。
此次申报面向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闽创业、获得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其中,毕业5年内指毕业证书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申报群体包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申报院校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正规高等学校。
同时,申报人还须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实体执照载明的负责人);申报人项目类型属于公司或合伙企业的,其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创业省级资助同一申报人或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人可于4月2日17:00前,登录“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bys/),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