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公示,直接建充电棚?》后续 |
车棚已停建 地块性质待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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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0日·海西晨报·
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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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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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棚已停止施工。记者 刘宇瀚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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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小区业委会、物业未向业主征求意见,也未公示相关改造情况,竟建起了两座电动车棚。昨日,晨报对海沧区嵩屿街道北附小社区汇景雅苑小区的报道引发关注。记者获悉,多个单位及时召开了协调会,共同商议解决办法。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264号楼周边的电动自行车棚已停止施工,周边用水马进行了围挡。
晨报昨日的报道引发网友和小区业主的广泛讨论,他们纷纷通过晨报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向该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提出疑问。
业主钟女士提出疑问:听说充电桩下面是化粪池,电动自行车一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对此,汇景雅苑小区物业主任江先生向记者解释,小区前门周边区域下方确实是化粪池,因此264号楼边上的电动车棚并未安装充电口,只用于车辆停放。
也有网友提出疑问:“是不是业委会勾结物业公司,想法子把公维金花掉?”江先生向记者表示:“这两个区域的硬化改造并未动用小区公维金,268号楼边上的充电桩由充电桩公司安装,264号楼边上的电动车棚硬化部分材料采用小区业主堆积在仓库的废弃建材。”
昨日,海沧区嵩屿街道办事处、北附小社区居委会召集海沧区建设局及汇景雅苑小区业委会、厦门安福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举行了协调会,共同商议解决办法。会上,海沧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汇景雅苑小区的这两块绿化区域是否为绿化规划用地性质,需通过开发商移交的小区竣工归档资料进一步确认。目前小区物业正在查找相关资料。
记者获悉,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3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性质,不得破坏园林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已建成绿地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补建绿地。
《未进行公示,直接建充电棚?》后续
车棚已停建 地块性质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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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棚已停止施工。记者 刘宇瀚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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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小区业委会、物业未向业主征求意见,也未公示相关改造情况,竟建起了两座电动车棚。昨日,晨报对海沧区嵩屿街道北附小社区汇景雅苑小区的报道引发关注。记者获悉,多个单位及时召开了协调会,共同商议解决办法。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264号楼周边的电动自行车棚已停止施工,周边用水马进行了围挡。
晨报昨日的报道引发网友和小区业主的广泛讨论,他们纷纷通过晨报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向该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提出疑问。
业主钟女士提出疑问:听说充电桩下面是化粪池,电动自行车一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对此,汇景雅苑小区物业主任江先生向记者解释,小区前门周边区域下方确实是化粪池,因此264号楼边上的电动车棚并未安装充电口,只用于车辆停放。
也有网友提出疑问:“是不是业委会勾结物业公司,想法子把公维金花掉?”江先生向记者表示:“这两个区域的硬化改造并未动用小区公维金,268号楼边上的充电桩由充电桩公司安装,264号楼边上的电动车棚硬化部分材料采用小区业主堆积在仓库的废弃建材。”
昨日,海沧区嵩屿街道办事处、北附小社区居委会召集海沧区建设局及汇景雅苑小区业委会、厦门安福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举行了协调会,共同商议解决办法。会上,海沧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汇景雅苑小区的这两块绿化区域是否为绿化规划用地性质,需通过开发商移交的小区竣工归档资料进一步确认。目前小区物业正在查找相关资料。
记者获悉,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3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性质,不得破坏园林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已建成绿地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补建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