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公示,直接建充电棚?》后续 厦门充电设施建设有章可循 |
小区物业表态近日将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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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2日·海西晨报·
第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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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晨报记者 刘宇瀚 叶子申
小区业委会、物业未向业主征求意见,也未公示相关改造情况,在小区业主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晨报接连两天推出相关报道(详见5月19日A8版、5月20日A3版),引发多方关注。
昨日下午,海沧区嵩屿街道北附小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汇景雅苑)小区物业已表态将于近日进行整改,拆除此次未经公示便将两块绿化区域改造成的电动车充电棚,恢复原貌,同时本次整改拆除费用并不会动用到小区公维金。”
记者了解到,晨报报道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一些读者在晨报微信公众号留言,希望了解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如何建设?厦门是否出台了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记者查找相关资料发现,2022年,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厦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指引(试行)》,明确规定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由各区政府牵头,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村(居)委会配合,会同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开展辖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工作。
对此,厦门市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要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住宅区,由业主委员会会同建设单位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的建设工作。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属地村(居)委会指导在管物业服务企业会同建设单位具体落实相关工作。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包括开放式居住区),则由村(居)委会会同建设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其管理)。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居民安全意识不断提升,以及众多小区内部空间资源已趋于饱和,往往难以再觅合适场地增设充电设施,越来越多小区开始计划将充电设施移至小区外建设,在市政道路试点建设集中充电点位,解决充电难题。此外,由于各区具体情况不同,目前厦门岛内外各区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厦门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积极推进区域新批项目电动自行车车位配建工作,确保新批住宅类项目100%配建电动自行车车位,电动自行车车位数占新建非机动车车位数50%以上。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此前已印发《海沧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累计已建成充电插口5万余个,其中2025年新增公共充电端口1934个,覆盖佳芸花园、大溪花园等17个重点小区及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等企事业单位。
《未进行公示,直接建充电棚?》后续 厦门充电设施建设有章可循
小区物业表态近日将进行整改
晨报记者 刘宇瀚 叶子申
小区业委会、物业未向业主征求意见,也未公示相关改造情况,在小区业主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晨报接连两天推出相关报道(详见5月19日A8版、5月20日A3版),引发多方关注。
昨日下午,海沧区嵩屿街道北附小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汇景雅苑)小区物业已表态将于近日进行整改,拆除此次未经公示便将两块绿化区域改造成的电动车充电棚,恢复原貌,同时本次整改拆除费用并不会动用到小区公维金。”
记者了解到,晨报报道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一些读者在晨报微信公众号留言,希望了解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如何建设?厦门是否出台了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记者查找相关资料发现,2022年,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厦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指引(试行)》,明确规定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由各区政府牵头,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村(居)委会配合,会同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开展辖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工作。
对此,厦门市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要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住宅区,由业主委员会会同建设单位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的建设工作。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属地村(居)委会指导在管物业服务企业会同建设单位具体落实相关工作。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包括开放式居住区),则由村(居)委会会同建设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其管理)。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居民安全意识不断提升,以及众多小区内部空间资源已趋于饱和,往往难以再觅合适场地增设充电设施,越来越多小区开始计划将充电设施移至小区外建设,在市政道路试点建设集中充电点位,解决充电难题。此外,由于各区具体情况不同,目前厦门岛内外各区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厦门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积极推进区域新批项目电动自行车车位配建工作,确保新批住宅类项目100%配建电动自行车车位,电动自行车车位数占新建非机动车车位数50%以上。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此前已印发《海沧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累计已建成充电插口5万余个,其中2025年新增公共充电端口1934个,覆盖佳芸花园、大溪花园等17个重点小区及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等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