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海西晨报·
第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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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据沪深京证券交易所公告,经过两个多月的市场技术与业务准备,A股交易新规将于7月6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A股即将实施重大调整,焦点在于优化基金收盘交易机制、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以及主板ST、*ST股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至10%等方面。
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关注以下四大方面:
第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创业板扩展至全部A股及沪深市场ETF,交易时间为15:05至15:30,撮合原则、行情及数据披露等安排保持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沪市A股/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的时间与深市A股/ETF、北证A股略有区别。前者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后两者均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第二,在风险警示机制层面,沪深交易所明确将主板ST、*ST股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至10%,与主板普通股票实现统一。
第三,在差异化安排方面,深交所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提升创业板股票投资者和交易策略多元化水平,并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盘后统一确认”调整为“盘中实时确认”,与科创板一致。
第四,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3家交易所在《交易规则》中均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包括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完善部分规则表述等。
业内分析表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延长了实际交易时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多样化交易需求,改善A股和沪深ETF的整体流动性。大额交易订单通过盘后执行,可以避免对盘中连续竞价阶段流动性的冲击,使得盘中交易更加平稳。尤其对于中小盘股和部分ETF,大额交易转移至盘后有助于降低对盘中价格的干扰,缓解尾盘价格异常波动。
在定价效率层面,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以当日收盘价为基准,不产生新的价格,有助于减少尾盘非理性交易对收盘价格的干扰,提升收盘价格的稳定性。
A股交易新规下周施行
据沪深京证券交易所公告,经过两个多月的市场技术与业务准备,A股交易新规将于7月6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A股即将实施重大调整,焦点在于优化基金收盘交易机制、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以及主板ST、*ST股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至10%等方面。
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关注以下四大方面:
第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创业板扩展至全部A股及沪深市场ETF,交易时间为15:05至15:30,撮合原则、行情及数据披露等安排保持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沪市A股/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的时间与深市A股/ETF、北证A股略有区别。前者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后两者均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第二,在风险警示机制层面,沪深交易所明确将主板ST、*ST股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至10%,与主板普通股票实现统一。
第三,在差异化安排方面,深交所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提升创业板股票投资者和交易策略多元化水平,并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盘后统一确认”调整为“盘中实时确认”,与科创板一致。
第四,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3家交易所在《交易规则》中均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包括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完善部分规则表述等。
业内分析表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延长了实际交易时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多样化交易需求,改善A股和沪深ETF的整体流动性。大额交易订单通过盘后执行,可以避免对盘中连续竞价阶段流动性的冲击,使得盘中交易更加平稳。尤其对于中小盘股和部分ETF,大额交易转移至盘后有助于降低对盘中价格的干扰,缓解尾盘价格异常波动。
在定价效率层面,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以当日收盘价为基准,不产生新的价格,有助于减少尾盘非理性交易对收盘价格的干扰,提升收盘价格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