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资金管理办法》近日发布 |
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 |
2024年11月22日·海西晨报·
第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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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日前,厦门首批入选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给予的定额补助。为做好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相关项目资金扶持标准。其中,采取财政补助方式的,城乡商贸流通项目扶持比例按不高于项目投资的20%予以支持,生活必需品保供项目扶持比例按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0%予以支持,农村商贸流通项目扶持比例按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0%予以支持,流通骨干企业项目扶持比例按不高于项目投资的20%予以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扶持比例按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0%予以支持。符合相关规定,且经市政府专题会或商务联席会研究认为可提高项目扶持比例的,扶持标准可适当上浮,但最高不超过项目投资的4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近年来,厦门高度重视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着力优化现代商贸流通网络,提升供应链创新和应用水平,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构建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进一步畅通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渠道,提升流通效率。去年,厦门被纳入全国24个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名单,被列为综合型流通支点城市。